根据《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组织开展开化县名医、名中医、名院长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开卫发〔2017〕109号)精神,经个人申报、单位推荐、民主测评、组织专家评选和县卫计局党委研究,决定对拟入选的10名名医、5名名中医和5名名院长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8日(共7天)。对公示人员近三年中有下列情况的,知情者可于10月8日17:00前向县卫计局办公室反映。
1、受党纪政纪处分者;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,尚未结案者;
2、经查实有收受或索要“红包”、“回扣”者;
3、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负完全或主要责任者;
4、因违反诊疗规范造成重大医疗纠纷,单位单次赔偿10万元以上、发生二次以上纠纷(含二次)累计赔偿15万元以上的责任者;
5、年度考核或医师定期考核有不合格者;
6、不遵守医德规范,没有团队精神,学科内闹不团结者;
7、病人满意度低,经查实确有服务不到位情况者。。
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,反对诽谤诬告;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联系电话:6014235,6014510。
附:开化县名医、名中医、名院长公示人员名单